近日,马山县法院周鹿法庭通过运用“贝侬”调解工作法,成功调解一起外地务工人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线上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减轻了在外务工人员的诉累。
2021年,邓女士和同乡一起从云南来到马山县周鹿镇务工,从事桉树种植和除草工作,和雇主约定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劳动报酬,但是在邓女士辛苦工作了一年后,雇主却耍起了赖,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向邓女士支付劳动报酬。时间过去了三年,邓女士的雇主仍未支付劳动报酬,多次催要无果后,邓女士心灰意冷,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邓女士来到马山县法院周鹿法庭,立案工作人员接待邓女士后,邓女士情绪非常激动,她表示,自己每天工作风吹日晒、非常辛苦,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赚取学费,但是工资已经拖了三年,自己已经身心疲惫。考虑到邓女士情况的特殊性,主办法官决定采用“贝侬”调解工作法,邀请周鹿镇较有声望的“贝侬”共同参与调解。
由于邓女士人在外地务工,法官和“贝侬”采用了线上调解的形式。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向其详细解释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贝侬”则从当地风俗和人情事理角度劝解被告。最终,在主办法官和“贝侬”的共同努力下,原告邓女士与被告雇主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邓女士支付了15000元的劳动报酬。
邓女士收到劳务费后,给法官发来一段长长的微信语音,向法官表达了感激和感谢,不仅让自己迅速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劳务费,还让自己免去了长途奔波的劳顿,高效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马山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事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充分运用“贝侬”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在村屯之中,避免矛盾扩大化,为平安马山、法治马山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