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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守中秋 宾阳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谢景蕾  发布时间:2024-10-22 08:40:02 打印 字号: | |

9月12日早上六点,伴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宾阳县人民法院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20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依次出发,按照既定的路线奔赴各执行现场。

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宾阳县人民法院在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节的时机,不停歇开展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聚焦“小标的”案件精准发力,以实际行动服务“大民生”。截至9月14日,该院共执行完毕15件,和解13件,执行到位金额180.49万元。

刚柔并济得民心。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针对不同被执行人的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达到一案一策,采取强制措施与柔性劝导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执行行动规范、高效开展。在韦某与王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中,王某向韦某借款五万元逾期未还,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一直抗拒履行,坚称自己无力偿还债务,试图用各种理由推脱。经执行干警多次沟通无果后,依法对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其实施拘留。但考虑到中秋是个团圆的节日,在拘留王某之后法官仍未放弃与之沟通协商。“王某,中秋将至,家人都在等你回家团圆。如果你愿意积极面对问题,我们愿意给你一个机会。”采取拘留措施一日后,王某转变态度,主动提出愿意先付清一半的欠款,希望早日回家与家人共度中秋。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也得以和家人团聚。

善意执行显温情。吴某作为养殖业经营者出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周转资金的目的向黄某借款13000元,后因经济不景气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吴某的养殖场亏损严重,无法按期偿还借款,自己的生活也陷入了窘境。该院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吴某当前的困境,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秉承以人为本、善意执行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取申请人的合理诉求,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与还款意愿。在法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吴某当场拿出1600元交给黄某以示诚意。此次调解为被执行人争取到了宝贵的缓冲时间,减轻其还款压力,也为他重振旗鼓、继续经营提供了可能;申请人黄某也被法官的善意与被执行人的真诚所打动,主动提出愿意解冻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以支持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更好地履行还款义务。

严格执行有力度。在王某与胡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胡某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上门督促被执行人还款,被执行人非但没有积极履行义务,反而一再以口头承诺为幌子,企图拖延时间,逃避法律责任,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挑战了法律的底线。对此,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法院推进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决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宾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桂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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