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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丨执行“小标的” 守护“大民生”——南宁市两级法院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兑现执行款1015.51万元

作者:记者 林东婷 段可可 通讯员 张凯  发布时间:2024-04-24 17:44:49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至31日,南宁市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南宁市两级法院共执结1746件小标的案件,其中执行完毕1124件、达成执行和解383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执行款1015.51万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高站位统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将小标的案件的执行作为今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把手”负起总责统筹全局,多方谋划高效执结小标的案件的举措,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坚持入户走访,现场调查走深走实。针对小标的案件大部分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查的特点,对于“失联”但能确定居住地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根据居住地分类分组开展集中执行,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财产情况,做到履行能力心中有数。使用“双语”进行释法析理,通过拉家常寻找执行突破口,精准击破,提高执行到位率。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入户走访695人次,促成135件案件执行完毕、153件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253.27万元。

开展集中约谈,做足做全释法说理。多次召开小标的案件债务人会议,对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被执行人算好“经济、事业、信用”三本账,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共集中约谈797人次,其中126件案件当场履行完毕,促成157件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174.16万元。

彰显司法权威,用尽用足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罚款、限制消费等措施,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挤压逃避执行的空间,形成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有效彰显司法权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共依法限制消费1224人次,将10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拘留16人,罚款1人。

善意文明执行,善用会用“预拘留”。为了充分平衡各方利益,避免执行乏力、执行过度,彰显法律权威与司法温度,南宁市两级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将加大执行力度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最大限度降低因强制执行可能给被执行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案件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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