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上彰显司法担当
党的二十大立足百年辉煌,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广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广西法院事业新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广西法院事业紧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步伐,同频共振、与时俱进,取得了明显新发展新进步,跃上了新的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治区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强化司法供给,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大学习大讨论,出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等90余条措施,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成效,扎实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审判管理、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等,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2018年至2022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4076642件,审结执结3980283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101.32%和103.84%,均翻了一倍。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强基导向,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智慧法院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院工作理念、机制、模式、能力等实现根本变革,司法事业发展之基不断夯实,向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建院,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院队伍受到了革命性锻造,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呈现昂扬向上新貌,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294个集体、392名个人受到全国或省部级表彰。
二、紧扣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句话深刻揭示了法治对现代化建设的保障作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矢志不渝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党的二十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对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提出“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要求广西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五个更大”是对广西未来发展的精准把脉和科学指引,对广西赋予更具政治性、时代性、战略性、指导性、系统性的使命任务。广西各级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结合起来,聚焦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紧扣落实“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重要要求,以更强司法担当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和服务大局意识,持续抓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等司法政策落实,以法治之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20条措施,主动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发挥司法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保护诚信守约,惩治违法失信,让企业家心无旁骛地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紧扣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30条、促进消费30条、稳定就业14条等司法政策,积极服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提振市场信心。认真贯彻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教兴桂战略,加大对高新技术、原创作品、驰名商标等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平等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金融多元解纷机制,配合做好重大风险处置工作,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发挥破产审判重整救治功能,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大型企业重整风险化解。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活封财产、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推进共同富裕。
紧扣落实“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重要要求,以更实司法举措助力广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们要积极探索区域司法服务一体化运行体制机制,围绕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重点领域,完善司法服务举措,服务保障广西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港口作业、码头建造、港口货物保管等海事海商案件,积极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助力广西成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枢纽。发挥自贸区巡回法庭、涉东盟案件审判合议庭、边贸小额纠纷巡回法庭等作用,高标准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积极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质效,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护航“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RCEP协定实施行稳致远。
紧扣落实“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重要要求,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广西生态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年来,广西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台服务保障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13条措施,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适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和跨区域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强化漓江、西江、南盘江等重点流域和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强化对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司法指引,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新征程上,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要加强环资审判专门化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旅游纠纷审判模式,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文化旅游强区建设。
紧扣落实“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重要要求,以更强力度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广西地处祖国南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肩负着特殊的重要使命。我们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中担当作为,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良好局面,推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斗争,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决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严打整治制毒贩毒、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依法严惩重大经济犯罪、跨境犯罪、集资诈骗、传销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坚决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紧扣落实“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重要要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打赢反腐败持久战攻坚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加大行贿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主动行贿、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长期“围猎”公职人员的行贿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同时,坚持不懈抓紧抓好全区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以更严更实措施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取得更大成效。
三、全力加强自身建设,奋力推进新时代广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严格公正司法作出重要部署,把法治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根本属性和核心价值,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广西各级法院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战略部署和法治中国建设、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全面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更好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和最大保证。我们要始终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灵魂、见诸行动,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党组会“首要议题”学习制度,加强政治轮训,强化理论学习和运用,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健全政治督察等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切实把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常态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中,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勇毅前行。
坚持聚焦主业抓好办案,紧紧扭住“公正与效率”,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审判执行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是司法服务大局、促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立足点、着力点,是衡量法院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案件办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提供更优更实“公正供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在司法办案中,尽可能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工作做到最好,防止本环节裁判“外溢”出新的诉讼,尤其是努力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尽可能在一个诉讼环节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一揽子解决案件相关联的问题,避免一个诉讼衍生出多个案件;处理好“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之间的辩证统一,尽可能压减司法程序环节、防止程序空转,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最大诉讼效益,最大程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持续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审判管理措施,促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使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持续推动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以改革思维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破难题、解新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制度体系。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抓好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公益诉讼审理机制,强化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从更高水平上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依靠现代科技支撑,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聚焦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龙头牵引,大力推进广西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更好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
持续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务必”“两个长期存在”“两个永远在路上”重要论述,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持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旗引领·法耀八桂”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努力以德育人、以法铸魂、以文润心。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抓从严管党、从严治警不放松,紧抓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不松懈,最大限度预防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持之以恒抓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积极推进清廉法院机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推动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来源:中国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