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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群众语言,积极为民解忧是新时代青年干警坚持公正司法的必备素质
作者:覃炜  发布时间:2023-05-06 18:58:15 打印 字号: | |

南宁市中院民五庭员额法官  覃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其中,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要求,对我们当前从事的司法职业有直接的指导作用。新时代青年干警要做达到这一要求,除了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外,还要熟练掌握运用本领的方式方法,才能将所学所想“变现”为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个方式方法,就是懂群众语言,积极为民解忧。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这一段话最突出的重点,就是“群众”。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定分止争,努力为群众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法院工作有一个很重要的要求是“案结事了”,要做到“案结事了”,甚至“案未结,事已了”,除了需要我们掌握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懂群众语言,体群众疾苦,讲群众工作方法,把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变成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接受的“大白话”、“大实话”,做到与群众推心置腹谈,潜移默化教,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群众支持,解开群众“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上个月,我接到立案庭的电话,说是一个当事人反馈我们庭在办的一个破产案件没有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也未给与足够的反馈和回应。虽然案件并非是我主办的,但需要我去紧急处理和答复。在看过案件材料并与庭领导、案件主办人、管理人了解案情后,我先向当事人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仔细听取他的意见和诉求。他是曾经为破产企业临时施工的工人,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打卡考勤记录,工资按天结算。破产企业欠他部分工钱未付,他往返南宁索要工钱多次,终于得到了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结算。但后来直到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工钱仍未支付。他不愿意起诉,也不按管理人建议去申报债权,只要求他的债权立即得到全部清偿。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结合案件审理进程,我用“大白话”详细跟他解释了什么是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程序,特别是告诉他在破产程序申报债权是最后的机会,如果能得到管理人的直接认可,就可以免去诉讼成本,直接在后续程序中得到分配。同时直接跟他讲“大实话”,告诉他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与其把过多的精力纠结于此,不如趁年轻继续工作,毕竟生活还要继续。此外,我还详细告知了他申报债权的流程、应该准备的详细材料,甚至教他申请书怎么写才能讲清楚他的诉求。就这样,通过坦诚的交谈,他最终接受了我的意见,主动申报了债权,对我的工作也给与了满意的评价。据我后续了解,他申报的债权得到了管理人的全额认可,也得到相应比例的清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在这个案件中,我只是做好了一个倾听者的角色,把我自己所学所想,用他能够听得懂的话告诉了他,并且换位思考,帮他分析利弊,引导他做出了最有利的选择。对我们而言,多做一点,倾听群众心声,解开群众“心结”的过程,也是实现我们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的过程。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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