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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级法院:“法院+工会”化解劳资纠纷
作者:沈刚德  发布时间:2023-05-08 10:14:36 打印 字号: | |


本报南宁讯 (记者 林东婷 通讯员 沈刚德 余跃)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调解5起劳动争议案件。

马某因工负伤,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引发纠纷。经仲裁、一审后,双方均不服处理结果,上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南宁市中级法院联合南宁市总工会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赔偿马某9万元。纠纷得以化解,马某十分感动,签订调解协议后向法官和调解员鞠躬致谢。

为加强劳动争议纠纷源头治理,2021年9月,南宁市中级法院、南宁市总工会制定《关于南宁市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搭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并在全市基层法院和工会开展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工作。

“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创建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打造南宁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联合调解中心,对起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则开启“绿色通道”,做到快速立案、优先审理,高效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23年5月6日第A2版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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