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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
发放超1.78亿元执行款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3-04-07 17:17:40 打印 字号: | |

本报南宁讯 (记者/乔晓莹 通讯员/黄智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执行职能作用,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案款发放仪式,现场为有代表性的涉企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共涉及6家企业,发放执行案款超过1.78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中院受理的执行案件数量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保持高位增长,其中涉企执行案件数量占该院执行实施案件数的七成以上。涉企执行案件的办理成效对首府南宁营商环境的好坏、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今年3月以来,南宁市中院在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集中解决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对涉企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强化执行措施、主动走访企业、完善执行督促、打击恶意逃债等多种方式,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保障了企业经营,也帮助企业修复了信用。

在案款发放仪式上,相关的执行案件案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证券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发放对象涵盖民营、国有等多种性质,金融、建筑工程等多个行业的企业。

领到执行案款的一家企业代表介绍,公司胜诉后对方迟迟未履行义务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困难,申请强制执行后,南宁市中院公正、规范、高效地推进工作,为企业执行9000余万元案款,解了公司燃眉之急,“这也让我们民营企业对南宁市的营商环境更有信心。”

“我们将涉企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为企纾困。”南宁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覃耀进表示,该院将继续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主动作为,探索建立精准帮扶企业的长效机制,努力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广西日报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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