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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离婚证明制度
作者:陈翌端  发布时间:2023-03-27 15:32:3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家事改革举措,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离婚证明制度,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统一《离婚证明书》的出具标准和格式,经当事人申请后由做出准予离婚生效裁判的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具有与生效离婚裁判文书同等的证明效力,但仅载明必要的当事人身份情况、裁判文书生效时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既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又方便当事人持证办理相关业务,彰显司法利民便民的温度。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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