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办案标兵的决定》,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灵艳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苏灵艳,女,壮族,1984年1月出生,广西都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她思想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扎根基层审判执行一线15年,多项创新举措在全市乃至全区得到推广。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她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基层模式”,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拓宽执行查控渠道,与交警、公安等职能部门“跨界”资源共享,实现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由2018年的10.56%到2020年的29.98%连续五年提升;创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及贷款的“拍-辅-贷”模式,实现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率先在社交平台精准推送悬赏公告;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她提出“服务”与“管理”并行工作理念,通过审判辅助事务繁简分流、搭建案件流转监管平台等举措,提高案件流转速度,缩短办案流程,为提高审判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曾获得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全区先进工作者、“百年五四·广西青年榜样(青年卫士)”等荣誉奖项,团队获评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