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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溯源执行20万 农民工暖“薪”迎新年
作者:韦杰玮 黄昕如  发布时间:2022-12-26 08:57:53 打印 字号: | |


日,江南区法院联合多方力量快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层层溯源让工程发包人直接向工程实际施工人支付劳务报酬,为农民工解决了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某工程建设公司将南宁一地产项目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将该项目的室内泥工工程分包给何某,何某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姚某,姚某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于某。于某组成工程队入场完成施工后,姚某尚欠于某劳务报酬27万元未支付。2021年,于某将姚某、何某诉至江南区法院索要劳务费。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姚某向于某支付劳动报酬27万元,何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于某收到7.1万元劳务费,剩余19.9万元一直未兑现,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法院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全面调查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财产信息,承办法官通知被执行人何某、姚某到法院,向二人释明了不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何某向法官反映,由于工程被层层分包,劳务费常常无法及时发放给工人,且劳务公司未能及时发放报酬,因此给于某的劳务费只能一拖再拖。承办法官又联系于某了解相关情况,于某称被拖欠的近20万元劳务费是其所在施工队10余名工人的工资,大家都在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

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涉案工程被层层分包,劳务关系复杂,江南区法院对该项目劳务报酬进行细致梳理和层层溯源,认为某工程建设公司作为发包人,是实际施工人于某提供劳务的直接受益者,由发包人代为支付劳动报酬,是快速妥善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在经开区管委会、劳动监察等多部门的积极协调下,某工程建设公司同意直接将劳务报酬18.9万元支付到法院账户。

日,江南区法院将执行得款18.9万元转入于某的账户,同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姚某达成执行和解,剩余的劳务报酬1万元及案件受理费于2023年3月前结清,至此该案顺利化解。

 
来源:江南区法院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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