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的四十周年。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2日下午,南宁市中院未审庭走进南宁市民主路小学五象校区,给同学们带来一场以“与宪同行”为主题的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引导同学们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将宪法精神深深扎根心中,增强同学们的法律责任意识,正确引导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真正做到敬宪于心,维宪于行。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未审庭法官助理卢泳璇从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的维度出发,全面阐释了宪法的根本地位,给同学们树立了宪法的信仰和权威,还通过生动形象的图片和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宪法所衍生出来的各项法律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从各个方面保护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让同学们深刻了解到宪法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与每一个“我”息息相关。
本次课程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实现途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法官助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述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刑事责任年龄和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并结合贴近生活的典型案例让同学们深刻理解了“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同犯罪理念,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从中引导同学们学会远离违法犯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坚定法治信仰。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踊跃发言、争相分享自己的经历和看法,极大地调动了大家参与的积极性。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本次课堂干货满满,发人深思。
南宁市中院未审庭将不断增强宪法精神和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持续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用心、用情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起坚强的法制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