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举办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思考、再领会、再提高,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持续下功夫,发挥法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尽收其效。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研讨班并作开班专题辅导报告。
黄海龙指出,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是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明确宣示了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对于团结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黄海龙强调,要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部署,在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广西建设上展现司法更大作为。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达到了新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赋予司法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全区各级法院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更好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广西篇章。
黄海龙要求,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奋力推进新时代广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各级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培训、抓好宣讲宣传,不断学深悟透做实,不断走深走细走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
研讨班由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此次研讨班采取集中学习和视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三级法院全体干警同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