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五塘法庭)成立于1952年,地处南宁市东北部,受理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五塘镇的民商事案件以及昆仑镇的家事案件。辖区合计9个社区25个行政村,是兴宁区“两轴三区四中心”发展规划的重点地区,具有半城半乡、多民族聚居、矛盾复杂多发等区域特点。
法庭干警合影
五塘法庭结合辖区多民族聚居现状,不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路径,丰富少数民族地区司法解纷实践,多措并举消解各民族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实司法保障。2021年至今,法庭审理的1685件民商事案件中,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占比70%以上,妥善解决了壮族、瑶族、仫佬族、回族、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塘法庭创造性地将“族老”的民族性、地方性权威运用到解纷实践中,出台“族老”解纷工作流程指引、制定宣传手册、成立“族老矛盾调处中心”,逐步将“族老解纷”法制化、常态化、机制化、正规化,不断丰富和巩固民族地区多元解纷成果,坚持用各民族公民听得懂、信得过、行得通的语言、方式、方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法理、情理的有机统一,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筹兼顾。
成立五塘镇“族老矛盾调处中心”
同时,五塘法庭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强化纠纷前端化解。一方面积极联合当地政府部门、司法所、村委、社区等主体,参与诉前矛盾化解,聘请特邀调解员在法庭坐班调解,多措并举不断凝聚民族地区诉源治理合力,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另一方面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司法服务站、“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巡回法庭以及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系沟通机制,设置联调联动诉调对接平台,织密矛盾纠纷诉前过滤网格,力争实现纠纷解决在少数民族群众家门口,为各民族团结和谐营造良好法治大环境。
邀请“族老”参与巡回审判调解工作
在宣传民族团结方面,五塘法庭外部设有乡风、民风、家风展示区,法庭内部设有新时代司法文明实践室、族老文化展示区,宣扬乡邻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帮助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五塘法庭将立足审判职能,探索民族地区特色司法模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