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南宁市中院立案庭速审团队员额法官沈刚德受邀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讲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审理实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近50名仲裁员参加听讲。
沈刚德从讲授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责任规则开始,讲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般举证规则和特殊举证规则,结合南宁市中院近两年来对部分仲裁、一审裁判尺度不一致且一审被市中院改、发的案件进行详细分析,着重讲解确认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与赔偿金等与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沈刚德还结合当前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存在的虚假仲裁、虚假诉讼问题进行举例分析,并提到对于存疑的案件需通知劳动者本人到庭询问,如有必要可实地走访用人单位所在地,以达到对案件事实的全方位把握。
最后,沈刚德与参训仲裁员进行课后互动,对案件审理的疑难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通过此次授课,将进一步加强仲裁院与法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方向把握,促进案件审理裁判尺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