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和激励新任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9月2日,南宁市中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上午10时整,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与会人员肃立高唱国歌。随后,在南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武斌监誓下,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中材左手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35名新任职人员面向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