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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阴影”成真!理发被剪伤耳朵 法院怎么判?
作者:岑素娴  发布时间:2022-08-04 11:26:04 打印 字号: | |

很多人在小时候理发时,看到“滋滋”作响的推头器,和被挥舞出残影的剪刀,都害怕自己的耳朵稍有不慎就被“剪掉”,变成《黑猫警长》中的“一只耳”。而高中生小潘(化名)在某理发店剪头发时,“童年阴影”成真了——耳廓被剪伤。日前,武鸣区法院依法受理该起案件并作出判决。

事发当晚,小潘在剪头发时,被理发师不慎用推头器剪伤右耳廓。理发店老板随即带小潘到附近医院简单处理。几天过去,小潘觉得耳朵越来越疼,才发现伤口有感染迹象,另行就诊后被要求进一步治疗。体检显示小潘“右耳廓前可触及3个隆起新生物,表面皮肤稍充血红肿,中间较大肿物的根蒂见一伤口,见少量陈旧性血迹……”。随后,小潘入院治疗并做了右侧耳廓清创缝合术、右侧耳廓肿物切除术、一期耳廓成形术。

小潘:“被告仅同意赔偿600元左右。但住院8天,我们花费7000多元,期间被告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理发店老板:“理发时原告突然动了一下才导致理发师手滑,弄伤原告。当晚已带原告到医院处理伤口,当时医生说伤口并不严重。并且原告耳朵本身就长有肉瘤,切除肉瘤是原告自己的事情,费用应该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为原告提供理发服务过程中不慎导致原告右侧耳外伤,且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原告与其他同学互动而造成被告失误,由此原告对事故无过错,被告应当对原告因被剪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因过失剪伤仅致原告右侧耳外伤、右侧耳廓软组织感染,原告入院进行的耳廓肿物切除等手术是原告扩大损失之行为,对扩大损失部分,原告应自行承担,被告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实际,法院酌情确定原告与被告按7:3比例分担责任。对于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认定合计7029.53元,根据比例分担,被告应承担损失的30%即2108.86元的赔偿责任。

综上,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108.86元。

 
来源:武鸣区法院
责任编辑:吴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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