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南宁市中院通过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成功诉前化解17件以南宁市某区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涉房屋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的申请执行案件。合计达400多万元的赔偿款项,由南宁市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主动支付给申请人,切实减轻了申请人诉累,促成了纠纷的高效化解。
该批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为自治区高院作出的终审行政判决,南宁市某区政府根据生效判决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6月下旬以来,立案庭法官陆续收到该批系列案的申请执行材料,由于原告与被告南宁市某区政府在赔付时间、利率标准等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立案庭法官对此多次主动联系某城区党委政府,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推进生效判决义务的主动履行。
7月11日及7月13日,立案庭法官两次公开接待申请人,向他们反馈诉源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促成申请人与南宁市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达成和解协议,中心承诺将在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后支付相应赔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