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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立案庭指导推动汽车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
作者:范腾丹  发布时间:2022-07-06 15:33:4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动纠纷诉前高效化解,75,南宁市中院立案庭一行六人前往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参加调解现场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仲裁委、广西汽车流通协会相关人员、汽车维修人员以及纠纷当事人等共同参会。

本次现场会调解的是一起因汽车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消费纠纷。购车人以所购车辆存在质量缺陷且多次维修无果为由,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投诉,并要求经销商全额退还购车款或为其更换新车。会上,市场监管局介绍了纠纷的起因及调处经过,当事人双方陈述各自主张并出示证据,维修人员针对汽车质量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解纷意愿,立案庭刘凤桃副庭长及陈红恩副庭长介绍了诉源治理的背景与意义、诉讼与非诉讼解纷的不同特点,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节约诉讼成本,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经与会各方的协调与推动,当事人双方表示将在会后进一步友好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今年3月10日,南宁市中院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市司法局、广西汽车流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并成立“汽车消费纠纷联动调解室”,南宁市中院立案庭大力支持汽车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协助广西汽车流通协会选任调解员,为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来源:南宁中院
责任编辑:吴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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