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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提升攻坚年:法院强制腾迁 成功砌墙交付
作者:周彩林  发布时间:2022-05-17 10:04:48 打印 字号: | |

513日,宾阳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拍房强制腾迁活动,雷霆出击,精准执行,有力地保障了案件申请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马某、宋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马某名下的房产。

执行过程中,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马某的该处房产,但该房屋一楼与另一房屋相通,另一房屋系被执行人马某兄弟所有,且一楼堆满了马某兄弟的物品,拍卖房屋一直无法交付。买受人杨某欲在买受房屋内砌墙,从而与马某兄弟所有的房屋隔开,遭到马某母亲的阻拦。为此,主办法官多次与马某兄弟沟通,并现场对马某母亲进行劝说,但马某兄弟及其母亲均表示不配合。在此情况下,主办法官决定于513日对该房产进行强制腾迁,并组织施工人员在两房中间砌上一堵墙。

513日当天,执行局三十多名干警迅速集结,抵达该涉案房产,并在房屋四周拉起了警戒线。在强制腾迁和砌墙执行活动开始之前,马某的母亲情绪激动,欲阻拦执行行动,主办法官严正告知其执行依据和违法后果,随后由马某兄弟带离执行现场。

执行活动开始后,因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马某,且家属不愿提供钥匙开门,在宾州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开锁。进入屋内,由执行干警对存放与拍卖房屋一楼内的物品拍照和清点,并搬迁至马某兄弟的旁边房屋处。随后,由勘测设计的工作人员,对两房之间砌墙的中心线进行了测绘定界。随后,由施工人员进行砌墙工作,历经三个半小时在两房之间砌起一堵高约3米宽约8米的墙体,将两房阻隔开来。在执行活动结束后,执行干警当场将涉案房产交付于买受人杨某。


 

 

 
来源: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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