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4日 长安评论发表)
广西南宁市法院系统坚持深化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努力让司法调解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与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签订诉调对接、裁审衔接合作协议47个,搭建“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平台34个,引进特邀调解组织46个。
将法院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源头化解。兴宁区法院在辖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和领域成立了11个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青秀区法院在四家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化解金融纠纷。
全市两级法院与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广西证监会、广西银行业协会、广西保险业协会、南宁仲裁委、司法局、公证司法辅助中心等多家行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开展诉前调解方面作用,畅通各领域纠纷解决渠道。兴宁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族老、心理咨询协会、婚调委、工会、金融纠纷联合会、商会等8个调解组织和43名特邀调解员,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司法调解服务。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人民法庭,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青秀区法院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在街道(镇)、社区(村)设立10个法官工作站、118个法官联络点,公布联系电话,开展巡回办案、上门办案、化解矛盾、普法宣传等工作。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马山县法院古零法庭立足民族地区司法需求,创建“族老调解”和“贝侬调解”机制。
全市法院先后与18家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构建联动司法机制,形成覆盖多个领域的工作网络;举办行政联席会议,就山林、土地、水利等权属争议的案件进行交流,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南宁市仲裁委定期召开裁审衔接会议,统一执法标准和裁判尺度;参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