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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院深化诉源治理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许威 范腾丹  发布时间:2022-02-22 10:40:36 打印 字号: | |


南宁市法院坚持深化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与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签订诉调对接、裁审衔接合作协议47个,搭建“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平台34个,引进特邀调解组织46个,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全年诉前调解收案38326件,调解成功13911件,司法确认1580件。

一是坚持“走出去”。深入分析社会矛盾纠纷成因特点,将法院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源头化解。兴宁区法院先后在辖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和领域成立了11个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创建“法院+N”的模式。青秀区法院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设立广西自贸试验区首家商事争议诉调中心,成功调解两起标的总额达4224万元的关联案件,是2021年以来全国贸促系统标的额最大的调解案件,入选法治日报“社会治理创新案例”。青秀区法院连续设立了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驻浦发银行、驻中信银行、驻工商银行、驻光大银行四个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成立至今已化解金融纠纷1120件,调解成功标的额达4938.5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约113.6万元。

二是坚持“引进来”。注重引入外部力量,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开展诉前调解、宣传调解平台方面作用,全市两级法院与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广西证监会、广西银行业协会、广西保险业协会、南宁仲裁委、司法局、公证司法辅助中心等多家行业组织签订合作协议,畅通各领域纠纷解决渠道、推动多元化解工作有序开展。市中院与市总工会合作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挂牌成立“南宁市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与广西证监会、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联合设立全区首个“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站”。兴宁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族老、心理咨询协会、婚调委、工会、金融纠纷联合会、商会等8个调解组织和43名特邀调解员,成立广西首家公证机关司法辅助中心、广西法院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广西首家老政法调解工作室,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报酬纠纷调处合作协议,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联动化解中心,获央视《新闻联播》报道。

三是坚持“显特色”。全市基层法院积极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人民法庭,更好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青秀区法院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在街道(镇)设立10个法官工作站、在社区(村)设立118个法官联络点,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源头。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马山县法院古零法庭立足民族地区司法需求,创建“族老调解”和“贝侬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贝侬+调解”特色司法服务品牌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江南区法院江西法庭创立涉农联合调解中心、工伤联合调查平台和劳资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有效解决涉农和劳资纠纷。西乡塘区法院金陵法庭在辖区村屯设立司法联络点,武鸣区法院人民法庭设立村屯网格员,推动所在辖区积极开展“平安村屯(社区)”“无讼村屯(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坚持“强协同”。全市法院先后与18家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构建联动司法机制,形成覆盖多个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网络。与行政机关举办行政联席会议,就山林、土地、水利等权属争议的案件进行交流,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行政纠纷。与南宁市仲裁委定期召开裁审衔接会议,统一执法标准和裁判尺度。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在全市推广建设少年司法工作站,为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参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是坚持“重法庭”。通过人民法庭适度差异化发展,着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和促进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走访企业56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39次,发布“审判白皮书”和《涉企合同常见法律风险提示二十条》,获得辖区企业的广泛好评。青秀区法院仙葫法庭立足金融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的实际,联合金融机构举办多场金融论坛和研讨会,有针对性地发布典型案例、法律风险提示书、合同范本,发出司法建议,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实体经济良性发展。隆安县法院设立震东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巡回法庭,2019年至今共指导、参与安置区矛盾纠纷化解34起,开展巡回审判8次,有效服务保障广西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邕宁区法院那楼法庭设立巡回法庭,服务保障辖区三江村现代生态桑蚕产业示范基地健康发展。


 

 
来源:南宁中院
责任编辑:林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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