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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法院“小标的案件” 集中执行行动效果佳
作者:黄鑫 李敬  发布时间:2021-12-14 11:24:05 打印 字号: | |

南宁法院网讯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近日,上林县法院23名执行干警在该院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韦宏东的带领下迅速集结,分成六个执行小组奔赴各乡镇,对该院近期未执结的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当天,执行干警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共31人,拘传5人,共执结案件12件(其中涉民生案件6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督促被执行人签下还款承诺书4份,执行标的到位金额28.2万元。

未成年学生车祸受伤 法官上门释法促履行

20193月,韦某无证驾驶小车,与未成年学生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事故的主要责任,因经济损失得不到全部赔偿,李某遂向上林县法院提起诉讼。后该院作出判决韦某赔偿李某医疗费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565.2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该案的卢法官得知申请人李某尚在校读书,家中经济困难,且因车祸腿伤仍需治疗恢复。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卢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被执行人韦某,动员其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救治伤者。被执行人韦某表示,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当前也十分困难,一时难以赔偿,请求宽限时日让其去筹钱。此后,卢法官多次打电话问询其筹钱情况,但仍无进展。12月8日,卢法官带领干警上门去到被执行人韦某位于白圩镇的家中,再次问询其筹钱情况,并且耐心向其解释法律,督促其早日还款。在卢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韦某凑齐款项,在法院当面将17565.2元赔偿款偿还给申请人李某。至此,该案执结,未成年人李某也得到了应有的法律保护。

同村兄弟合作起纠纷 果断拘传惩戒见成效

韦某华韦某林是同村本姓兄弟,2018年,两人因承包村里的山林发生纠纷。在当地司法所的调解下,二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但签订协议书后,韦某林仍不支付韦某华余下的1元补偿金无奈之下,韦某华法院,上林县法院于2021年4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韦某林支付原告韦某华1,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共计10025元。

因韦某林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韦某华申请,上林县法院于今年6月立案执行该案。在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主办案件的温法官多次到塘红乡被执行人韦某林家中,但其总是不见踪影,法官向其家属转告,希望家属能配合法院,敦促韦某林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也不见回复。12月8日,在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温法官带领干警,清晨奔赴被执行人韦某林家中,终于找到韦某林。法官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并告知其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韦某林仍以无钱还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法官见教育无果后,果断决定将其拘传回法院,进行法律惩戒。当被执行人韦某林被随行法警带上警车后,当即表示,希望法官能让其打电话,通知人带钱来还款。通过拘传惩戒,被执行人韦某林当日将10025元汇进法院,履行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雇人施工工钱久拖不结 法官外县执行为民讨薪

谭某、李某与韦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韦某拖欠农民工谭某、李某劳动报酬数年未结。且韦某家在外县宾阳思陇镇,谭某、李某多次讨薪无果。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 12月8日上午,该案主办法官黄法官正在三里镇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突然接到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韦某已由外地返回家中,黄法官立即带领干警前往宾阳思陇镇被执行人韦某家中,发现久未露面的韦某。被执行人韦某讲述,其于2019年雇佣申请执行人谭某、李某等人进行勾机施工,但因项目发包方未及时向其结算费用,故其也未向谭某、李某支付劳动报酬,黄法官了解情况后向其解释劳务关系的法律特征及拖欠农民工资的法律后果,如不按时还款可能要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拘留,被执行人韦某迫于法律威慑表示愿意借钱回来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当场签署了还款承诺书。当天下午,被执行人韦某将拖欠的5000余元工资转至法院执行账户。一起数年无果的欠薪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上林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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