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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院1个集体、1名个人获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作者:李韦苇 吴昊  发布时间:2021-12-07 17:40:54 打印 字号: | |

南宁法院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学会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良庆区法院被授予“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兴宁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黄雅静被授予“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近五年来,良庆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提升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站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道交一体化”试点等多项改革走在全区乃至全国法院前列。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

兴宁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负责人黄雅静,在家事和少年审判中,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模式,强化诉源治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依托兴宁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中心,打造“法治引路人”项目,向当事人和群众发放“家长手册”500余册,强化亲职教育,引导当事人及家属理性处理家庭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为顺应新时代的传播流行趋势,黄雅静还利用抖音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受众。在“抖音”平台投放“宁妹问法”“家事小课堂”等系列小视频30余条,现累计播放量已超过50万次,取得良好的反响。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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