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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横州市法院为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42万余元
我为群众办实事|横州市法院为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42万余元
作者:冯永兵  发布时间:2021-11-01 16:41:40 打印 字号: | |

南宁法院网讯 “今天终于领到工钱了,拖欠了7年,太不容易了,感谢法官你们的帮助,”11月1日,横州市法院为6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42万余元,其中一位农民工不禁发出感慨。

2014年起,申请执行人辜某某等6人起应被执行人陈某就雇请,在横县某船厂从事造船工作。但工作期间,被执行人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不足额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至2019年1月,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合计42万余元。多次追索无果后,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8日向横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工资42万余元。2019年3月1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商定被执行人于2019年10月31日前付清42万余元。但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

2019年11月25日,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执行,2020年4月14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定于2020年7月15日前付清尚欠申请执行人工资,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但被执行人事后依然没有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2021年4月23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横州市法院依法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陈某就名下的房地产,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成功后,法院将拍卖所得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至此,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来源:横州市法院
责任编辑:孙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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