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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卢上需到南宁市法院开展司法改革调研督查工作
作者:董继能  发布时间:2021-10-27 11:22:05 打印 字号: | |

南宁法院网讯 10月26日,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一行四人到青秀区法院开展南宁市司法改革调研督查工作。南宁市中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韦穆,青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景光,江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国付,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李建中,南宁市中院及青秀区法院部分干警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卢上需副院长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青秀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仙葫法庭、民一庭等部门,听取了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了近年来该院在诉源治理、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的相关工作情况,对该院如何快速审理金融案件以及审判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在与一线干警深入交流时,调研组对审判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干警在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展开深入细致地调研。

在随后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南宁市中院韦穆副院长就南宁市两级法院的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作了汇报发言。青秀区法院、江南区法院、兴宁区法院分别就各院的司法改革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建议。全体参会人员还围绕诉源治理、审判团队建设、绩效考评、法官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卢上需副院长充分肯定了南宁市两级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并肯定了此次调研座谈的成果。同时他表示,各院在会上所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理清法院司法改革思路及方向具有良好的启发和推动作用。

卢上需副院长强调,司法改革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而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及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责,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法院要通过积极支持、推动司法改革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始终做到四项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改革的全过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司法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强化改革督查,确保党中央改革部署在人民法院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依靠人民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司改道路。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全体干警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从严管党治院,从严管党治警。三是要善于总结分析。不仅要总结近年来司法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从中增强改革的信心、决心,也要总结司法改革工作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以解决问题推动司法工作的发展。四是要善于学习借鉴区内外司法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广西法院实际,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青秀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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