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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干警火速执行 一周拆除围墙解开邻里心结
作者:蒙艳娇  发布时间:2021-10-21 08:45:29 打印 字号: | |

南宁法院网讯 覃某斌和覃某石本是友爱互助的邻里关系,却因为一堵围墙和一扇铁门到法院打起了官司。10月19日,马山县法院执行法官带队本院执行干警到达马山县白山镇新汉村某屯,对涉案的铁门及围墙进行拆除,随着围墙和铁门的应声倒下,这起邻里纠纷案件仅用一周时间就得以解决。

2010年8月2日,被执行人覃某石因推倒旧房翻盖、扩建新房,需临时占用申请执行人覃某斌的菜地(现为果园),双方协商以地梁为基准划分使用范围。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范围进行管理使用。2017年,覃某斌在自己的上述菜地(现为果园)建起房子居住。 2018年覃某石在没有告知以及征得覃某斌同意之下,将覃某斌的果园部分土地及屋后的水沟全部用混凝土填埋硬化,并在硬化地面上建起围墙设置铁门。覃某斌认为覃某石侵犯了其权益,屋后雨水无处可排,渗入房屋后墙;同时围墙和铁门阻碍了覃某斌通行,侵害了覃某斌户的排水及通行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相邻权纠纷。法官到现场勘查后同时结合村集体提供的口述证据进行研判分析,涉案的铁门和围墙修建在覃某斌房屋北面和覃某石房屋之间的空地上,覃某斌、覃某石均表示该空地为全屯的公共通道,覃某石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空地为其所有,其在公共通道修建涉案铁门和围墙不存在任何法律依据,且确实影响到了覃某斌的正常出行,法院予以支持覃某斌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10月12日,申请执行人覃某斌申请执行,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覃某石认识到了其行为确实影响了邻居的正常出行,于是主动配合执行法官,于10月19日就积极将围墙和铁门自行拆除,执行法官现场帮助覃某石开展拆除工作。一周内,占道的“心结”被拆除,两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来源:马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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