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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农民工讨薪受挫 法官精准发力解民忧
作者:梁艳丹、周枫杰  发布时间:2021-08-27 09:59:02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那桐人民法庭帮我们追回血汗钱!”8月25日下午,隆安县法院那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19名农民工报酬纠纷案,农民工纷纷向法官表达了谢意。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原告曾某丽应专门从事柑橘等水果清洗、包装作业的被告甲公司要求,召集18名农民工到该公司从事水果清洗、包装工作,劳动报酬按清洗、包装水果0.08-0.28元/斤计算,每天的工作量根据甲公司所承揽清洗、包装水果的量而定。所得报酬由曾某丽与被告甲公司结算后,曾某丽与所有参与工作的农民工平均分配。被告甲公司陆续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后,以曾某丽等人在工作过程中无故停工离场,导致公司高价聘请其他人员继续工作而遭受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劳动报酬。经原告曾某丽等人多次与被告交涉后,被告于2021年5月27日向原告出具劳动报酬结算单,确认尚欠劳动报酬48773元。此后,原告曾某丽等19名农民工多次向被告追讨劳动报酬,被告则坚持要求赔偿损失后,才愿意支付所欠报酬。经多次协商无果后,2021年7月16日,曾某丽遂将甲公司起诉至那桐人民法庭,要求甲公司在确认尚欠报酬48773元中支付其应得的3597元。

庭审过程

涉农无小事。那桐人民法庭收到曾某丽的诉讼材料后,立即开启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快立快审。法庭于8月25日开庭审理该案,双方争议较大。主办法官在查清原告等19名农民工与被告甲公司存在共同承揽合同关系,以及2021年1月27日确实因原告等人中途停工造成被告一定损失的情况下,秉持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诉累的原则,在庭审结束后,趁热打铁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经过释法析理,讲清利害关系,原告等19名农民工意识到在工作中无故停工的错误,愿意赔偿损失。在农民工承认错误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鉴于农民工认错态度诚恳,作出了巨大让步,只要求赔偿小部分损失。最终,双方达成被告即时付清所欠劳动报酬42000元的调解意见。被告当场付清劳动报酬,原告当即撤回起诉,同时19人共同签署承诺书,承诺甲公司付清款项后,不再向甲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至此,涉及19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那桐人民法庭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到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今后,那桐人民法庭将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及时、高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来源:隆安县法院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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