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在南宁市武鸣区甘圩镇一片沃柑果园旁,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本地人、平时习惯讲壮语,为了便于交流、让双方尽快‘进入角色’,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全程采用壮语进行庭审。”双桥法庭庭长王攀说,当天审理的案件与武鸣区大面积种植的沃柑有关。
据广西日报,为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南宁市中院联合武鸣区法院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涉案沃柑果园附近,用壮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同步在新媒体平台上直播。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的司法服务,有利于司法改革、重树形象,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根据我国《诉讼法》,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这是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真实表达诉讼主张的法律要求。
壮语是壮族人民通用的民族语言,因为原被告双方都是武鸣区当地人,平时习惯讲壮语。为了消除语言障碍,便于三方顺畅交流,武鸣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主动全程采用壮语进行庭审,显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沃柑果园旁的“壮语法庭”,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地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具体实践。
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涉案沃柑果园附近,进行实地审理,并且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实地走访,现场调解。司法为民,以人为本。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让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地协商解决,这是最接地气的,也是最受老百姓欢迎的做法。同时,审理过程新媒体平台同步直播,让网友在庭外参与,监督审理人员依法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确保庭审合法、公正、透明,庭审结果双方满意。这也是司法接受社会监督的现实需要。
学习党史,重在力行、贵在力行。学史力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忧心事、烦心事、伤心事,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才能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赢得民心。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采用壮语庭审,坚持把法庭搬到案件发生地沃柑果园附近,并全程网上直播,为司法如何为民办实事,帮助群众解难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创造了鲜活的庭审样板,值得点赞,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