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到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调研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南宁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振华,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自治区高院、南宁市中院、兴宁区法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和员额法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南宁市中院、兴宁区法院分别汇报了2018年至2020年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以及毒品犯罪案件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等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听取汇报后,卢上需副院长肯定了南宁市中院、兴宁区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禁毒工作作为人民法院重要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来抓严抓实。二是要主动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三是要严格执法,履职尽职,依法从严从速审理毒品案件;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切实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四是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业务研讨、业务竞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