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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召开预防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集中宣讲会
作者:伍彬  发布时间:2021-06-09 17:36:08 打印 字号: | |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教育整顿办的统一部署,6月9日,南宁市召开预防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集中宣讲会议,深入学习宣传“三个规定”,大力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会上,南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级宣讲团副团长张培健对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直属机关工委等13个市直机关全体处级以上领导进行集中宣讲。张培健围绕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内涵、“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违反“三个规定”的具体情形、违反“三个规定”的责任、如何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会议指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方式,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坚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保障政法机关公正司法。

会议强调,市直机关要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帮助全体领导干部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做到逢问必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推动“三个规定”严格执行。要加大“三个规定”政策在社会面的宣传,让全社会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推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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