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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督导组督导情况通报整改要求及自治区高院领导批示精神
作者:伍彬  发布时间:2021-06-04 17:58:17 打印 字号: | |


6月4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召开教育整顿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督导组有关抄告单、督导情况通报整改要求和自治区高院黄海龙院长批示精神,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南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培健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南宁市中院在家院领导、专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三个工作组以及三个工作专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南宁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韦穆通报了中央第十二督导组下沉贺州市、河池市、崇左市调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公布的抄告单、督导情况通报整改要求和自治区高院黄海龙院长的批示精神,指出要举一反三,对照反思,对标对表督导组指出的问题,采取坚决的措施认真整改。

张培健院长在会上传达了6月3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召开的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和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抓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典型案例;二是进一步推进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督导组有关抄告单、督导情况通报整改要求和自治区高院黄海龙院长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同时加强政治责任、学习教育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以及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的落实;三是要进一步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项目清单,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切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三个工作专班负责人和综合协调组组长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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