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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召开“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
暨廉政监察员(党务廉政专员)专题培训会
作者:撰稿:黄义雅 摄影:伍彬  发布时间:2021-02-24 15:13:42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南宁市中院召开“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暨廉政监察员(党务廉政专员)专题培训会。市中院全体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党务廉政专员)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等参加会议

市中院监察室梁绍南主任围绕填报记录人员、填报记录内容、填报记录报告甄别、填报记录时限及填报记录程序等五个方面,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 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明确“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要求,突出廉政监察员(党务廉政专员)及部门领导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能。

张培健院长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全面理解“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熟悉“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操作方法,确保记录填报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要认真对待,对遇到的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和中介组织等的交往情况,要依规进行记录报告,推进“三个规定”在南宁市法院得到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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