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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我在岗】大年二十九裁定重整 “僵尸企业”涅槃重生
作者:李姝雯  发布时间:2021-02-10 11:53:55 打印 字号: | |

210日,南宁市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广西煤炭进出口公司重整计划,这家已经停止经营的“僵尸企业”得以成功重整,涅槃重生

广西煤炭进出口公司是1988年3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前身为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广西分公司。由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该公司长期停止经营,自治区政府亦将其列入了“僵尸企业”出清名单。

南宁市中院2020年11月23日依法裁定受理该案。经核查,该公司作为老牌煤炭企业,曾经是广西煤炭行业的标杆,其品牌价值和经营价值依然存在,具有重整的可行性。经债权人申请,南宁市中院2020年12月26日依法裁定该公司重整。

本案通过积极对外清收债权、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引入重整资金,并经与各方沟通协调,促成了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并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2月8日召开的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出资人等表决获得100%通过。该案在两个多月内完成重整工作,不仅审理效率快,而且近期对外清收债权回款后,债权人清偿率将达到100%,实现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广西煤炭进出口公司得以成功重整,不仅解了困扰多年的债务问题,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企业涅槃重生,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力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抓住任何一个有利机会,挽救“僵尸企业”,这是南宁市中院破产审判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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