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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庾振扬 陈薇露  发布时间:2020-11-13 11:36:32 打印 字号: | |


 


广西法院网讯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11月12日上午8时50分,邕宁区法院专项执行行动组干警在办公楼前广场集合,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着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敏东一声令下,全员迅速出动前往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

2020年10月16日,杨发坚、杨福临等15人敲诈勒索、盗窃案的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其中,少部分人已经履行或家属代为履行了判决中涉及的罚金、退赔等财产刑罚,其他大部分的罚金及退赔财产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当日,邕宁区法院出动20名干警兵分两路,依法对杨发坚、杨福临两名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搜查令,执行干警制作搜查笔录及财产扣押清单,法警负责搜查、警戒,还有专门的法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整个执法程序公开、公正。

上午11时40分,搜查行动结束。期间共搜获的一辆摩托车、一台空调将依法处置,所得款项用于退赔被害人及履行罚金上缴国库。

 
来源:邕宁区法院
责任编辑: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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