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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南宁市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
作者:王玉梅、谢玉娴 摄影:伍彬  发布时间:2020-10-14 17:56:13 打印 字号: | |


   

南宁法院网讯 10月14日下午,南宁市法院召开“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主会场由南宁市中院全体院领导及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参加,由南宁市中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卢树银主持;分会场由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会议参加。

南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培健作动员部署,他首先强调,要充分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组织开展这次活动,一是深入推进“三项活动”、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的总体需要,二是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迫切需要,三是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政治需要。其次,要认真对标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推动活动开展。一是抓好一个学习讨论,二是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三是开展一次谈话提醒活动,四是进行一次深刻剖析总结,五是加强一个跟踪督查,六是做好一个整改提升。  

最后,张培健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中院党组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南宁市法院开展“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会后,各基层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方案,抓好落实。二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又要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院党组第一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加强学习教育,自觉检视问题、查摆不足、筑牢防线,以上率下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三要统筹兼顾。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与落实上级巡察组巡视整改任务结合起来,与开展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融合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会后,市中院院领导立即就警示教育活动与基层法院院长和政工科科长分组座谈讨论。

 

 
责任编辑:李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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