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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24 17:53:5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9月18日,南宁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秋娣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培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张培健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李涛参加反馈会议。

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7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黄秋娣指出,2016年8月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引领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建设不够到位,持续推进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抓得不够实,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够牢,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廉政建设存在短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好,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弱项较多,司法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黄秋娣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向纵深发展。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司法队伍。

黄秋娣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巡察整改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对自身政治自觉的重要考验,以解决巡察指出问题为切入点,积极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以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统筹谋划,对巡察发现的新问题、主题教育检视的原有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推进,做到常抓不懈,举一反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全面深入。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好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复工复产和巡察整改,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问题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张培健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实在,中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中院党组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强的举措,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善用成果,推动全市法院事业提质发展。要把这次巡察整改与最高法部署的“两个教育”、“一项整治”以及高院部署的“两看”活动结合起来,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服务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谱写南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二层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来源:市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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