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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
作者:范腾丹 摄影:吴斌  发布时间:2020-04-29 17:08:34 打印 字号: | |

梁瑜庭长对南宁市两级法院进一步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南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大义参加会议并讲话


根据自治区高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自查评估工作的要求,4月29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评估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自治区高院立案庭庭长梁瑜、南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大义南宁市中院立案庭和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以及部分基层法院副院长、立案庭庭长参加会议。座谈会还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局干部、律师代表以及当事人代表加。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南宁市两级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展开充分交流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和自身经历踊跃发言,对南宁市两级法院开门纳谏的做法和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统一立案标准、简化立案流程、完善诉前调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还就如何确定被告身份信息,如何认定、制裁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与会法院人员逐一进行了回应和说明梁瑜庭长表示,将认真研究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分析原因症结,制定有力举措,在社会公众的监督支持下将立案登记制工作抓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最后,梁瑜庭长还对南宁市两级法院进一步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提出两点要求:第一,南宁市两级法院的立案工作一定要扭转观念、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最高法和自治区高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要求,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第二,结合“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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