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纪委“桂纪通〔2020〕5号文件”、南宁市纪委“南纪发〔2020〕3号”通知精神,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照“六个围绕”,全面开展的防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市中院党组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全市法院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全力为复工作准备。积极采购防疫物资,多方面努力购置了一次性医用口罩8500个、手持红外线体温仪30个、医用手套250副等防疫物资,保障复工后全体干警的防疫需求。精准排查复工人员,全面掌握本院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对从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干警,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及时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对于有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乏力、咳痰等症状的干警,要求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或自动居家隔离。加强疫情期间机关管理,落实了院领导带班制、监控室24小时值班制以及零事故报告制度,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干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大院,严格落实“一查一问一登记”制度,定时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要求复工后干警佩戴口罩、减少当面交流。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市中院领导主动联系滞留在武汉等疫区的干警,向部分干警邮寄口罩、消毒用品等物质;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干警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三是开展网上“立、审、执”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上“立、审、执”工作,2月份以来,依托广西电子法院和“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共接受网上立案申请1252件,审核通过762件、驳回补充材料490件,网上缴费案件28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当事人来电法律咨询650人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平台,在线庭审180件,在线调解389件,电子送达236件。运用“线上执行”,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联系当事人,共发起执行案件网络财产查控420764次,涉及案件12135件,涉及被执行人14581人;委托办理执行事项91件,接受委托办理事项203件;查、解封不动产38处,推送拍品343件,成交53件,成交金额45098万元。
四是扶贫春耕备耕保民生。市中院三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分队长,疫情期间坚守驻地,每天组织人员进村入屯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对群众聚集、聚餐进行劝散,利用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向全村群众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对各村屯垃圾进行清理,并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及时将农付产品滞销信息报送上级政府部门,帮扶养殖户寻找销路组织果园复工,部分沃柑等水果销售正在逐渐推进,部分果树开始砍伐,西瓜等经济作物也已开始种植;指导贫困户购买种苗,开展养殖产业发展;对外务工人员进行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宣传复工防护知识,开具备案证明,有序引导外出务工。目前五弄村引导劳动力外出务工142人,招聘临时性扶贫岗位12人;亲爱村引导劳动力外出务工425人,招聘临时性扶贫岗位10人;红阳村动员外出务工173人,有意愿外出务工186人。
五是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投入防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中院机关党委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踊跃参加志愿者活动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共有229名干警在一线服务抗疫工作,全市法院共向辖区社区、村委捐赠防疫口罩2070个,防护服、体温测量仪、帐篷等150多件,酒精等消毒用品190多斤,356名党员干警捐款3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