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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一基层法院和一名干警被评为
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作者:孙晓梅 张菁  发布时间:2020-01-02 15:07:06 打印 字号: | |

江南区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作为广西法院获奖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


12月31日,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包括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在内的广西三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等三名广西法院干警被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苏灵艳作为广西法院获奖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

 近年来,青秀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导、各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且“基本解决执行难”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由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全面推动工作发展,各党组成员分别进驻到各执行团队中领兵作战,督导作战进度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办案模式,建立五大执行团队,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同时借助微信执行立案平台、司法网拍等手段,提高执行质效深入开展各种专项行动,积极打造“青秀利剑”执行品牌,聚焦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涉金融案件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切实实现当事人胜诉权。三年来,该院共结执行案件24250件,实际到位金额21.12亿元。

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正直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她不断探索执行新方式,拓宽执行渠道。如“网购物流追踪”被执行人,与拘留所、交警、公安等职能部门“跨界”资源共享找人找物,创新网拍辅助及网拍贷款的“拍-辅-贷”模式,率先在“朋友圈”“今日头条”推送悬赏公告等,多项举措在全市、全区得到推广。2016年至2019年10月她共办结执行案件3678件。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南宁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三等功。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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